南昌将对物业小区开展监督检查
江南都市报讯 皮婉婷、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:近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南昌市加强物业小区公开服务情况、公开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提出,至2023年底,要对南昌市1000个以上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(以下简称“物业小区”)进行监督检查,推动物业服务进一步规范有序。并且,在南昌市红谷滩区全域试点建立健全业主公共收益账户管理机制,今年底前形成经验,在全市推广。
公开(公示)物业小区服务信息
《方案》提到,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物业服务企业。物业服务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、管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(以下简称“公共收益”)的,物业服务企业是相关信息的公示(公开)主体。对今年9月底后承接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,不作为本次公开主体。
(资料图)
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档案制度,将已公开(公示)的服务信息、相应的照片和签字证明、异议答复、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养护记录、物业服务合同、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、各类专业委托合同协议等资料收集存档,以备业主、行政机关等各方主体依法查阅。
《方案》提出,物业服务企业要分别于今年4月、7月、10月和2024年1月公开上季度物业服务费(仅指酬金制)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,公开时间不少于30日。对电梯、转供电和二次供水等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产生的水电用量执行分摊的,应当按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开公共水电用量、单价、金额等相关情况,公开时间不少于30日。除此之外,其他应当公开的服务信息应长期公开。
月底前将组织物业小区项目经理培训
《方案》提出,南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组织、统筹、督导全市物业服务公示检查工作的开展;结合上级交办、舆情反映、信访投诉、诉讼仲裁等案件,对物业小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督导;对各县区已经发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的物业小区,抽查整改完成情况。
县区级部门主要负责组织、统筹、督导辖区物业服务公示检查工作的开展;对辖内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;对未依法依规公开或公开不全的行为,及时发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并复查整改情况,对拒不整改的,结合实际给予对口约谈、公开通报、劣迹曝光、行政处罚等处理,并将相关处理结果记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信息;对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其他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,按职责移送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。
《方案》提出,4月底前,南昌市住建局将组织物业小区项目经理培训。县区住建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召集辖内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动员部署,完善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(含住宅和非住宅项目)台账;5月至10月底,县区住建部门要检查物业小区的员工培训、企业承诺、自查自纠进度,要求5月底达到30%、7月底达到60%、9月底实现基本全覆盖。
红谷滩试点建立健全业主公共收益账户管理机制
《方案》提出,南昌市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积极指导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。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,业主公共收益账户设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名下的,2023年底前,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向商业银行申请开设银行账户,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要予以配合;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,尽快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,并探索建立业主公共收益账户。
据了解,该项工作在南昌市红谷滩区全域试点,重点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,探索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业主公共收益账户和监督管理机制,今年底前形成经验,在全市推广。
值班编辑:周章云
值班审核:金路遥
值班编委:朱晓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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